1、法律分析:个人跟企业打官司,不管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有不利的影响,影响企业声誉的同时也影响自己个人的职业声誉。具体看实际案件详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官司过多对公司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官司胜诉的还好,如果败诉的多,又拒绝履行判决的话,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视具体情况,一般打官司对公司征信不会有影响,当然还要看案子的性质是什么,如果公司由于在经营过程中欺诈行为而被起诉的,并且金额又非常大会有影响,否则不影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如果是起诉到法院,公司的企业信息公示上会记录被起诉的记录。
不可以消掉。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法院都是有记录,企业自己删除不了。要是能确定胜诉就不要和解。在不能确定胜诉的情况下,最好选择私下调解。
对原告的证据可当庭质证,或提供反证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院会查明事实依法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拓展资料:纠纷调解了,如何制作和解协议?
1、前提,制作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前提是双方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双方都有意志自由,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就争议的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了一致。
2、制作协议标题,和解协议标题“关于的(事由)和解协议”标题要体现纠纷类型和事件性质,比如伤人和解协议标题可为“关于某某致伤某某赔偿协议”,调解协议标题“某单位调解书”,比如某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书,同时要列明案件号。
3、制作协议要列明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委托了代理人的要列明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
4、简要概括事由,按照新闻要素书写的方式,简要描述事情发生的过程,并表明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了一致。范例:“.双方因发生争议,于年月日,就赔偿问题,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5、协议要明确双方达成的意向,一条条写清楚,一项项列明,所有纠纷引起的问题都要列明并说明条件和补偿方式,不得有歧异,不得有不同理解,有争议的地方更要细分清楚。尤其对于补偿款项内容清楚明确,付款时间和方式确定可操作。
6、完成协议代表着事情的了结,双方不再有任何纠纷和遗留问题,协议中也要列明,双方不得再就该事情诉诸仲裁或者司法途径。
1、法律分析:如果是欠薪或者拖欠货款这样的经济类官司对公司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账号有可能被冻结,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不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8、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